2023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开了四起严重违法中药案件,标志着对中医药市场的监管加大力度。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深入落实国家对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的政策背景下,提高了对中药供应链全生命周期的监督,严厉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努力维护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以下是四起典型的违法案例,旨在警示众多购买的人和行业从业者。
在2023年7月,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随后对某“中药丸”展开调查。检测结果为,该药丸竟含有化学药品格列本脲。调查显示,李某等人将化学药物与一些中药材混合,伪装成治疗糖尿病的中药,通过社交平台做销售。这一行为已构成假药,对此,警方抓获了5名嫌疑犯,并查获大量假药及设备,涉案金额达到1300万元。最终,法院以刑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对主要嫌疑人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和重罚。
2023年2月,云南文山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一组违法分子自制“越老秀花”系列药物,宣称能治多种疾病并通过市场和网络站点平台销售。警方捣毁了多个生产和销售窝点,抓获30名嫌疑人,涉案金额达3600万元。主犯最终被判处最长十年半有期徒刑。
贵州雷山县的一家医馆未经合法审批,自行配制中药制剂并使用,涉及“铁骨丸”等多种产品。该行为触犯药品管理法,最终被处以关闭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
山东烟台市某药店违法从个人手中购进中成药,并全部销售,违反药品管理法,对此药店被处以警告和罚款超过45万元。
国家药监局指出,药品经营企业一定从合法的来源购进药品,并要建立健全档案和质量管理体系。公众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挑选出正规渠道,不要轻信网络和非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此外,消费者应当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进行购药,以保障自身的用药安全。
若发现网上销售无资质药品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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